【齐义虎】两种大一统模式的比较:《周官》与《王制》

栏目:书评读感
发布时间:2025-12-13 16:19:50
标签:
齐义虎

作者简介:齐义虎,男,字宜之,居号四毋斋,西元一九七八年生于天津,同济大学中国哲学博士。先后任教于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乐山师范学院。主要研究政治儒学和传统文化,著有《经世三论》。

两种大一统模式的比较:《周官》与《王制》

作者:齐义虎

来源:节选自齐义虎《〈周官〉之制与大一统》第六章第三至五节,注释有改动,标题为编者所拟

 

《王制》与《周官》作为质家法和文家法两套改制方案,同时并存、相互映照,供后世因应时代之积弊而按需取舍。这里恰恰体现了中国古圣先贤高明的政治思维:不追求最优政体,不固化治理原则,不迷信制度永恒。西方政治思想从古希腊开始,一直追求一种固定形式的最优政体,以为这样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政治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静止的形而上学思维。中国的哲学思维是阴阳之道,天地万物永远在一阴一阳的翕辟互动中生生不息、变化流转。政体和制度也都是消耗品,有其使用寿命,需要不断地更新修复。儒家经典中保存下来两种改制模式,就是文质两种治理原则的典范,以此为后世留下交替取法的可能。

 

【作者简介】

 

 

 

齐义虎

 

1978年生,天津人,复旦大学政治学学士、硕士,同济大学中国哲学博士,现为乐山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学、政治儒学。以官制研究契入圣王之道,由反思西学而归宗六经。经主今文,以经世致用为首务,但求通其大义,不事考索之学。2016年入选云南士恒教育基金会第五届士恒青年学者奖励资助计划。

 

两种大一统模式的比较

《周官》与《王制》

 

在第三至五章,我们分别从大一统的疆域、大一统的官制和大一统的信仰这三个方面阐述了《周官》的大一统政治蓝图。但在儒家经典中,有关政治大一统之制度蓝图的文献,除了《周官》还有一部《王制》。如果说《春秋公羊传》偏重在义理层面阐发大一统的政治奥义,那么《王制》则与《周官》一样,更多是从制度维度展现大一统具体的政治设计。有学者评价说:“惟《王制》《周礼》,可谓古代言理想制度之双璧。”〔1〕然二者之制度设计方案却大为不同。皮锡瑞在比较二者时曾比较公允地说:“《王制》据郑君说,出在赧王之后;《周官》据何劭公说,亦出战国之时;是其出书先后略同,而为说不同,皆由圣门各据所闻,著为成书,以待后世之施行者。”〔2〕清末的经学家廖平在其经学一变时期曾以礼制“平分今古”,他以《周官》为古文经学之大宗,属于孔子中年的从周之说;以《王制》为今文经学之大宗,属于孔子晚年的改制之说,二者的制度差异恰是今古文经学主旨。

 

 

 

《钦定周官义疏》影印本,浙江大学图书馆藏

 

封建与巡守:王权之强弱

 

从《王制》的方三千里到《周官》的方七千里,中国的疆域由900万平方里增加到4900万平方里,扩大到原来的5倍多。郑玄把此疆土的开拓归功于周公的“致太平,斥大九州之界”。由于王畿的面积不变,还是100万平方里,剩下用于分封诸侯的面积便由800万平方里变成了4800万平方里,扩大到原来的6倍之多。郑玄假定九州之内诸侯国的数量是不变的,还是《王制》所说的八州共1680国,于是只能增加封国的面积。这便由疆域之大小引申出封国面积之变化。《王制》规定爵五等而土三等,即公侯方百里,伯方七十里,子男方五十里,不足五十里曰附庸。但到了《周官》,土地太多只能益封,于是土也分为五等,公国方五百里,侯国方四百里,伯国方三百里,子国方二百里,男国方百里。郑玄把《王制》的三等之地认为是殷制,把《周官》的五等之地认为是周制,从三等之地的小封建到五等之地的大封建,就是从殷制到周制的转变。其言曰:

 

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犹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狭也。周公摄政,致太平,斥大九州之界,制礼成武王之意,封王者之后为公及有功之诸侯,大者地方五百里;其次侯,四百里;其次伯,三百里;其次子,二百里;其次男,百里。〔3〕

 

此大界方三千里,三三而九,方千里者九也。其一为县内,余八各立一州。此殷制也。周公制礼,九州大界方七千里,七七四十九,方千里者四十有九也。其一为畿内,余四十八,八州各有方千里者六。设法,一州封地方五百里者不过四,谓之大国;又封方四百里者不过六,又封方三百里者不过十一,谓之次国;又封方二百里者不过二十五,及余方百里者,谓之小国。盈上四等之数,并四十六。一州二百一十国,则余方百里者百六十四也。凡处地方千里者五,方百里者五十九,其余方百里者四十一,附庸地也。〔4〕

 

郑玄把《王制》与《周官》的制度分歧以时代化差异进行处理,虽然暂时缓解了经典内部的不一致性,但也用固定的历史性消解了经典的未来性和创制性,掩盖了孔子欲拨乱反正、改制立法、垂范将来的素王之志。孔子整理六经,难道仅仅是为了记录历史吗?还是要表达一种指向未来的平天下之志?“六经皆史”抑或是“六经皆志”?其实这才是今古文经学之间最大的宗旨分歧。正如司马迁所言:“《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5〕东周乱世,礼崩乐坏,诸侯国之间相互兼并已经出现,于是出现王畿日削而诸侯尾大的局面。孔子欲救周文之疲弊,正在用质尚忠,化繁为简。故《王制》以三等之地的小封建行削藩之计,这与汉武帝时推恩令的“众建诸侯少其力”是一样的策略。反观《周官》,依旧实行五等之地的大封建,让那些公侯之国实力雄厚,渐启僭越自专、上逼天子之野心,对天王之权威及天下体系都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和不稳定因素。

 

《春秋》之大义就在于尊王攘夷,尊王也就是尊重最高的政治权威,进而维护天下体系的稳定性。为了尊王,《王制》不仅从分封面积的角度上削藩,而且还在诸侯国之间建立起一套严密的监督体系。其文曰:

 

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

 

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

 

通过“二伯-州伯-卒正-连帅-属长”〔6〕的科层化监督体系,天子得以实现对天下1680个诸侯国的分层管理,同时在八个州伯的身边还要派驻三监,作为天子之代表行使监督权,类似后世的刺史和钦差大臣。这个监督体系如此之严密,有助于巩固中央权威,所以有人甚至以中央集权、君主集权来形容《王制》的政治体系。〔7〕与之类似,《周官》也提到了监的设置,但只有两处,一处是大宰职文“乃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还有一处是大司马职文“建牧立监,以维邦国”。这两处的监都是和牧联系在一起的,牧即州牧,但郑玄把监解作诸侯国之国君。如果只是国君,那就不是代表天子的监察官,即便是监察官,每国设几人也语焉不详,且相比《王制》显得没那么复杂严密。两相比较即可看出,《周官》的封建性更强一些,诸侯的自主权更大;《王制》的集权特征更明显,诸侯虽然可以世袭,但也要接受天子之权力监督与奖惩。

 

天子的监督权从其巡守制度也可窥见。《王制》中天子五年一巡守,四时之仲月分别到东南西北四方视察。每到一地,都要“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然后根据诸侯的表现进行考绩奖惩。其奖惩的标准为:“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为畔,畔者君讨;有功德于民者,加地进律。”封建制下,天子这种强大的监督权比之后世皇帝对郡县制地方长官的奖惩权力亦毫不逊色。同样,“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可见以五年为一个大周期,天子与诸侯国之间的交往互动是很频繁的。

 

《周官》中天子是十二年一巡守,周期比较长。王将巡守,职方氏则戒于四方曰:“各修平乃守,考乃职事,无敢不敬戒,国有大刑。”除巡守外还有春朝、秋觐、夏宗、冬遇、时会、殷同、时聘、殷覜、间问、归脤、贺庆、致禬等十二种外交形式。其交往的目的是:“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时会以发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致禬以补诸侯之灾。”〔8〕相比《王制》里天子权威之雷厉风行,《周官》的外交活动更多是一种礼仪性的协调,而不像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考察。与巡守反方向,九服之诸侯按照距离远近,侯服岁壹见,甸服二岁壹见,男服三岁壹见,采服四岁壹见,卫服五岁壹见,要服六岁壹见,九州之外的蕃国则世壹见。相比《王制》,其交往的密集程度也少了很多。这说明天子与诸侯国的关系不算紧密,大多时候双方都是各自自治,互不打扰。

 

综上所述,《王制》的小封建制更有利于维护中央权威,巩固天下体系,防止诸侯国尾大不掉。《周官》的大封建制则更像是现代的邦联制,各诸侯国充分自治,中央权威不突出,且公侯之国面积过大,使得封建体系存在着不稳定甚至瓦解的风险,从春秋到战国,封建制在兼并中走向崩溃便是最好的历史证明。二者核心差异在于:《周官》试图通过分权与礼制维系大一统,而《王制》则通过集权与法治强化大一统。前者是儒家对古典制度的理想化重构,后者是礼法合流后适应帝国时代的现实方案。这两种模式共同塑造了中国古代“大一统”思想的双重脉络。

 

六卿与三公:设官之繁简

 

正如皮锡瑞所言:“《王制》简便易行,不比《周官》繁重难举。”〔9〕就官制而言,《王制》结构简单、官职数量少,《周官》结构复杂、官职数量多,乃是不争的事实。如前文第四章六官人数不完全统计表所示,《周官》六官下士以上的官员人数就有2435人之多,实际上肯定还不止于此。如果只统计官职,即便不算冬官,也有346种。与之相比,《王制》就要少得多,全篇记载的职官主要有冢宰、司空、司徒、小胥、大胥、小乐正、大乐正、司马、司寇、史、正、太史、司会、市等十几种。以人数论,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加在一起只有120人,若再加上中士与下士,总共也就1092人〔10〕,比《周官》少了一半还多。

 

 

 

六官人数不完全统计表

 

按照前文第四章六卿制结构图所示,《周官》官制的总体结构是三公六卿制,其中三公为虚位,与天子坐而论道,无职守,无定员,六卿才是承担一切政务的实权官职。六卿又分为天官、地官二孤卿和春夏秋冬四卿,每卿之下设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以1∶2的比例向下数量递增。就命数而言,三公八命,若有加封则最高不过九命,天地二孤七命,春夏秋冬四卿六命,中大夫五命,下大夫四命,上士三命,中士二命,下士一命,命士以上皆属于正式的朝廷命官。另有府史胥徒辅助政务,其中府史为办公属员,由长官自行辟除,为庶人在官者,有稍食即工资;胥徒则是庶民无偿为国家服劳役,属于法定义务,没有薪给,但有时限,可轮替。以往认为《周官》官员数量庞大,是错误地把胥徒也计算在内的结果。

 

 

 

六卿制结构图

 

与《周官》不同,《王制》官制的总体结构乃是三公九卿制,三公即司马、司徒、司空,分别主掌军政、教化和地政,九卿按照 3∶1的比例辅佐三公。《王制》中没有罗列九卿完整名目,但可知的有司寇、大乐正、市、司会、大史等。另外还有冢宰一职,与三公同尊,为内朝官之首,辅佐天子主管财政事务和祭祀丧葬等。《王制》中有一段年终朝会考计的场景描述,可以让我们在动态的朝堂仪式中身临其境地观察三公九卿之间的上下级从属关系。其文曰:

 

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天子齐戒受谏。司会以岁之成,质于天子,冢宰齐戒受质。大乐正、大司寇、市三官以其成,从质于天子。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齐戒受质。百官各以其成,质于三官。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百官齐戒受质。然后,休老劳农,成岁事,制国用。

 

如这段话所描述的,大史是朝会的记录者和主持人;司会总管天下财务考计,是冢宰之属官;司寇主管刑罚,与主管军事的司马同为暴力机关,所以是司马之属官;乐正主管教育,是司徒之属官;市主管市场交易,是司空之属官。作为下属,司会、司寇、乐正和市在向天子提交其年度考计报告时,要分别经过其直属长官来“齐戒受质”。另外百官之考计报告也是由外朝之三公接受考察,说明百官在政务上也要接受三公之领导。冢宰作为内朝官首领,相当于天子的大内总管和秘书长,所以孔子说:“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11〕听于冢宰其实也就是间接听于天子,作为内朝官首领的冢宰此时便是天子的代理人。故除了自己的直属业务外,冢宰与外朝的百官没有直接的业务领导关系。据此我们可以做成一张《王制》官制结构图来更清晰地展示他们各自的从属关系,如下所示:

 

 

 

《王制》官制结构图

 

对比《王制》与《周官》,虽然其中职官的名字都一样,但它们在各自官制结构中的地位和执掌内容是不相同的。《王制》的冢宰只管财政和祭祀丧葬,而《周官》的冢宰则有“立法度、定编制、理财政、主考计、赞礼仪、司内侍”六大职能,二者之权力大小不可同日而语。司马、司徒、司空,在《王制》为三公,但在《周官》只是六卿,地位高下判然有别。《周官》地官司徒除了教化之外还要主管农业生产,但在《王制》中,农业生产却是司空的职责所在。《周官》里,冬官的司空职能被严重压缩,只剩下工程建造,地位居于六官之末,这与作为三公之一的《王制》司空简直不可相提并论。此外,《王制》中没有大宗伯一职,其主管的祭祀职能则移交给了冢宰,教育职能移交给了大乐正。宋代的陆佃说:“六官不言宗伯,以大乐正见之也。”〔12〕实际上大乐正只相当于半个大宗伯职能,另一半职能在冢宰那里。

 

当然,《王制》与《周官》也有相同之处。无论是三公制还是六卿制,都存在内朝与外朝对峙的政治格局〔13〕,且二者都是以冢宰为内朝官之首领。宰之本义便是家臣,大夫有家宰,天子则有冢宰。天子以天下为家,于是把本属于家臣的宰提升为内朝官首领的地位。宰之名本来自祭祀,在祭祀中协助主人宰牲献祭,故祭祀之事归其执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冢宰兼管财政,乃是因为祭祀为财政支出的首要内容,应予以充足保障,这里体现的是先神后人、先尊后卑的孝悌之道。所谓“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寝不逾庙”,“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都体现了祭祀的优先性。由祭祀连带而来的丧葬、庙制皆属于财政支出优先项目,所以也都划归冢宰管理。但总体而言,《王制》的冢宰相比《周官》的冢宰职权要小得多。

 

《王制》与《周官》官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外朝,《周官》的外朝是地官司徒领导下的五官架构,《王制》则是司马、司徒、司空并立的三公架构。五官制历史悠久、渊源有自。《礼记·曲礼下》就有记载:“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郑注以为殷制,孔疏引《郑志》焦氏答崇精问云:“殷立天官,与五行其取象异耳。是司徒以下法五行,并此大宰,即为六官也。”〔14〕于此可见《周官》的六官之中内含了五行之取象。〔15〕以五行观之,春夏秋冬四时之官刚好可以和木火金水相配,而地官司徒本身即属土,合在一起恰好五行完备。

 

 

 

《礼记·王制》影印本,浙江大学图书馆藏

 

与之相对,《王制》的三公制乃是取法天地人的三才之道。《韩诗外传》卷八有云:“三公者何?曰:司空、司马、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此三公制与三才之道相配之今文经说也。《白虎通·封公侯》对此有详细的阐释,其文曰:

 

王者所以立三公、九卿何?曰:天虽至神,必因日月之光;地虽至灵,必有山川之化;圣人虽有万人之德,必须俊贤。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顺天成其道。司马主兵,司徒主人,司空主地。王者受命为天、地、人之职,故分职以置三公,各主其一,以效其功。一公置三卿,故九卿也。天道莫不成于三:天有三光,日、月、星;地有三形,高、下、平;人有三等,君、父、师。故一公三卿佐之,一卿三大夫佐之,一大夫三元士佐之。天有三光然后而能遍照,各自有三法,物成于三:有始、有中、有终,明天道而终之也。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

 

相对今文经学,古文经学也有其三公说。《尚书·周官》云:“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许慎《五经异义》云:“古《周礼》说,天子立三公,曰太师、太傅、太保,无官属,与王同职,故曰坐而论道谓之三公。”概言之,今文之三公职在领袖百官、秉持大政,故以三司为名;古文之三公职在匡正天子、坐而论道,故以师傅相称。后世家法淆乱、古今不分,常常将二者混为一谈、重复设官。正如皮锡瑞所言:“汉主今文,故三公九卿,宇文周行《周礼》,故分设六部。其后沿宇文之制,既设六部,又立九卿,官制复重,议者多云可以裁,并不知《周官》《王制》古今文说必不相合,乃兼用两说,多设冗官,皆由经义不明,故官制不善也。”〔16〕

 

三公制与六卿制(内含五官制)根本的不同在于取象各异。与取法三才的三公制相对照,《周官》之六卿制所取法的乃是天地四时,天地为阴阳相对,四时加上地官为五行,合在一起就是阴阳五行之道。其与三才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缺少了“人”这一维度,因为春夏秋冬四时实际上也是附属于天的,天地四时归根结底还是天地之道,也即乾坤阴阳之道。按照刘师培的说法,《周官》这种以阴阳为立国之道应该与文王演《周易》有关。〔17〕一个取法三才之道,一个取法阴阳五行之道,取象不同则其设官之繁简亦大不同。《周官》中种种细小琐碎的职官设置,断非《王制》可比。仅就层级而言,《王制》的职官层级只有“公—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六级,《周官》的职官层级则有“公—孤—卿—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八级,多出了孤和中大夫两级,于此便可见其设官之复杂程度。

 

法天与法地:文质之取舍

 

如上所述,《周官》与《王制》为我们提供了两套大异小同的大一统政治模式。探究为何会产生这种鲜明的差异,需要对这两部文献的时代及作者追索,并重新审视、评估今古文经学的分歧对立。按照皮锡瑞和廖平等今文经学家的观点,《王制》为孔门后学弟子依据孔子《春秋》改制思想纂辑而成,故《王制》为《春秋》之传,里面记录的是孔子兼采四代的改制主张。按照前文所引郭伟川的观点,《周官》是孔子弟子子夏一派在西河为魏文侯所编纂,也是为了准备迎接未来的大一统新时代而作。众所周知,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儒家内部因学派家法不同,在传承孔子改制思想上存在分歧也很正常。

 

 

 

康有为《孔子改制考》,中华书局2012年版

 

从汉代的今古文经学之争到清末廖平以礼制平分今古,经学家多从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角度来看待《王制》与《周官》的分歧,把《王制》当作今文经学的一王大法,把《周官》当作古文经学的周公盛典。但廖平到经学三变时期就已经扬弃了今古文经学对立的观点,他认为《王制》与《周官》都是孔子弟子所传的素王为后世立法的方案,只不过前者是为中国所立之万世法,后者则是为世界所立之万世法,二者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故其疆域有大小之别,其设官有繁简之分。面对着西方文明冲击挑战的时代危机,经学三变之后的廖平放弃了经学内部的学派纷争,以今文经学的“素王改制”说吸收统合了历史上一直被视为古文经学的《周官》,实现了经学资源的整合与统一。

 

无独有偶,作为大陆新儒家代表的蒋庆近年也提出了“《周官》今文说”。他认为《王制》与《周官》同出于子夏的西河学派,都继承了孔子的改制立法思想,只是其具体方案不同而已。其文曰:

 

在魏国子夏所创立的西河学派内部,就创立“新王制”而言,存在两派,一为“周官派”,一为“王制派”,两派分别为后王——统一中夏的魏文侯——制作了两个“新王制”文本:一为《周官》文本,一为《王制》文本。按照廖平的说法,《周官》是《尚书》之传,《王制》是《春秋》之传,……也就是说,《周官》出于子夏西河后学中的“尚书派”,《王制》出于子夏西河后学中的“春秋派”,二派所据的经典不同,再加上作者的学识智术不同,所改之制的内容自然有异。……由于这两派都继承了孔子“改制立法”为后世提供“新王制”的创制精神,都发扬了孔子匹夫改制留待后王取法的经世宏愿,所以两派都是今文学,而其文本中制度内容的不同,是属于“同中有异”的今文义例,并不能从两文本的制度差异得出今古文不同的结论。〔18〕

 

蒋庆与廖平一样,都是以立足今文经学的宗旨和立场来吸纳古文经学的方式来实现经学体系的统一与重塑,只是没有廖平“大统小统说”走得那么远。今文经学认为孔子不仅是集往圣之大成的先师,更是启万世之太平的素王。孔子之世距离周公已有五百余年,而自古未有累世不坏之制度,故孟子曰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王者何以兴?以其除旧布新、与民更始也。正如皮锡瑞所言:“孔子所以必改制者,凡法制行至数百年,必有流弊。古者一王受命,必改制以救弊。”〔19〕但蒋庆不认为《周官》是为世界立法,它与《王制》一样,都是对中国这块土地的理想规划。“从文本的结构与规模来看,《周官》的结构严整规模宏大,适合于治大国,而《王制》相对结构松散规模较小,不适合于治大国。”〔20〕二者的区别只是治理规模的差异。

 

既然同为今文经学,同是子夏之学派所传授的改制微言秘法,为何孔子的改制方案会有两个版本呢?蒋庆的解释是:“《王制》与《周官》同出子夏‘改制之学’而不尽相同,就像民国初年康有为与梁启超同依孔子‘改制之学’而所拟的民国宪法不尽相同一样,是非常自然的事。”〔21〕另外他还结合历史给出了大胆的猜测:“《王制》在西河学派中早出而文略,《周官》在西河学派中晚出而文详,完全出于历史的偶然因素:前者的时代背景是魏国尚弱,无未来治大国的需要,后者的时代背景是魏国已强,有未来治大国的需要,如此而已。”〔22〕据此蒋庆认为,孔子只是确立了改制立法的精神,具体的制度规划还需要结合历史“礼以义起”,不可能只有一种固定不变的模式。比如同为今文经学,但《诗》有齐、鲁、韩三家,《春秋》有公羊、谷梁、邹氏、夹氏四家,大同不害小异。改制方案有两套,也就可以理解了。

 

 

 

蒋庆《〈周官〉今文说》,奉元出版社2022年版

 

无论是廖平的“大统小统说”,还是蒋庆的“大国小国说”,都只是从治理疆域之大小看待《王制》与《周官》,对于二者在官制上的取象不同少有措意。前文提到,虽然同为法天而治,《王制》取法的是三才之道,其官制模式是“内朝冢宰+外朝三公”;《周官》取法的是阴阳五行之道,其官制模式是“内朝冢宰+外朝五官”。如果以数字表示的话,前者是“1+3”模式,后者是“1+5”模式,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法三与法五的不同。对此我们或许可以从文质的角度予以解读。《礼三正记》曰:“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也。”〔23〕王者新受命,必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更礼乐,因为王朝之更替实际上是一文一质之治理原则的交替往复和损益互补,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政治制度的修复与更新。《王制》与《周官》的法三与法五不仅是一种横向的类型并列关系,很可能还体现了一种纵向的模式更替关系。

 

董仲舒对“三”曾有过一个经典的阐释。“何谓天之大经?三起而成日,三日而成规,三旬而成月,三月而成时,三时而成功;寒暑与和,三而成物;日月与星,三而成光;天地与人,三而成德;由此观之,三而一成,天之大经也。以此为天制。”〔24〕另外在《白虎通·爵》里是这样解释三五之数的:“爵有五等,以法五行也;或三等者,法三光也。或法三光,或法五行何?质家者据天,故法三光;文家者据地,故法五行。”在天曰三光,在地曰五行,可见“三”属质属天,“五”属文属地。三才之三同于三光之三,有质家法天的意味。五行之五也即五方之五,则是文家法地的意思。五行法地、三才法天,地主文而天主质,文则繁而质则简,《周官》与《王制》的官制模式体现的不正是文质之变吗?

 

当然,文质并不是两种截然分开的单独类型,而是需要一定比例的调和适中。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讲《春秋》之道要“以质救文”,并不是纯用质家法取代文家法,只是以先天之质调和已经疲弊的后天之文,使二者的关系重新回到中和状态,而不偏于一端。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相比《周官》的六卿制,《王制》的三公制不啻是一次精简机构、裁汰冗员、由文返质、简政放权的官制改革。所以皮锡瑞才会说:“《周礼》、《王制》皆详制度,用其书皆可治天下。《周礼》详悉,《王制》简明;《周礼》难行而多弊,《王制》易行而少弊。”〔25〕这也颇符合《周易》“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的大道至简之理。

 

《王制》与《周官》作为质家法和文家法两套改制方案,同时并存、相互映照,供后世因应时代之积弊而按需取舍。这里恰恰体现了中国古圣先贤高明的政治思维:不追求最优政体,不固化治理原则,不迷信制度永恒。西方政治思想从古希腊开始,一直追求一种固定形式的最优政体,以为这样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政治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静止的形而上学思维。中国的哲学思维是阴阳之道,天地万物永远在一阴一阳的翕辟互动中生生不息、变化流转。政体和制度也都是消耗品,有其使用寿命,需要不断地更新修复。儒家经典中保存下来两种改制模式,就是文质两种治理原则的典范,以此为后世留下交替取法的可能。考察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康有为的弟子程大璋曾说:“盖秦汉以来为中国政界之取法者,曰《王制》,曰《周礼》。自汉迄六朝则多法《王制》,自隋唐迄近代则全法《周礼》。”〔26〕以北周宇文泰、苏绰的官制改革为历史转折点,《王制》与《周官》这两部制度之书,分别影响了中国政治史的上半段与下半段,直到今天依然激荡起中国人的制度自信。

 

参考文献
 
〔1〕陈瑞庚:《王制著成之时代及其制度与周礼之异同》,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会1972年,第1页。
〔2〕(清)皮锡瑞:《经学通论》,第 466页。
〔3〕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51—452页。以下用此版本。
〔4〕《礼记正义》,第459页。
〔5〕《史记·太史公自序》。
〔6〕此处的五级监督体系刚好对应了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位,二者是否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尚无明确的证据,但也不可能仅仅是一种巧合。
〔7〕萧公权在其《中国政治思想史》中指出,《王制》虽以分封制为基础,但其对“天子—诸侯”层级的严格规范(如封地规模、朝贡义务)实际上为后世中央集权提供了理论雏形。钱穆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认为,《王制》中的“封建”并非完全分权,而是通过礼制约束诸侯,形成以天子为核心的“礼法集权”,可视为儒家对君主集权的调和表达。冯友兰在其《中国哲学史》中分析《王制》时提到,儒家通过礼制构建的等级秩序,本质是为维护君主权威,虽不同于法家,但同样服务于集权政治的需要。杨向奎在其《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中认为,《王制》中的制度设计(如“天子巡狩”“诸侯述职”)反映了周代中央对地方的监管机制,暗含集权治理的逻辑。日本内藤湖南在其《中国史通论》中提出,《王制》虽表面描述周代分封,但其强调的“礼制统一性”实为秦汉中央集权制的先声。日本白川静在其《中国古代文化》中指出,《王制》中“天子—诸侯”的权力结构,本质上是通过礼仪规范实现中央权威的渗透,具有隐性集权特征。
〔8〕《周官·秋官·大行人》职文。
〔9〕(清)皮锡瑞:《经学通论》,第466页。
〔10〕上士为81人,中士为上士之3倍,为243人,下士又为中士之3倍,为729人,自三公至下士合计1092人。
〔11〕《论语·宪问第十四》。
〔12〕(宋)卫湜:《礼记集说》卷三十四。
〔13〕关于内朝官与外朝官的分别,《国语·鲁语下》有云:“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上下同之。”正与此处所说相合。
〔14〕《礼记正义》,第173页。
〔15〕依五行立官由来尚矣,周初犹行此制,周公之后取法阴阳之新官制,亦当对此《洪范》大法有所保留,刘师培将从五行到阴阳的原则转换视为决然断裂似不确,其详可参见氏著《古政原始论·职官原始论第七》。
〔16〕(清)皮锡瑞:《经学通论》,第444页。
〔17〕刘师培曰:“周代初兴,亦采五官之制,厥后废五行而崇阴阳。阴阳家言起于河图,著于《周易》。其立说之旨,以为天秉阳而地秉阴,由阴阳而变四时,由两仪而生四象,周人法《周易》以立官,于是废五官之名而立六官之制。”见氏著《古政原始论·职官原始论第七》。
〔18〕蒋庆:《〈周官〉今文说》,第199页。
〔19〕《皮鹿门学长南学会第九次讲义》,载干春松、陈壁生主编:《经学与建国》(《经学史研究》第二辑),第225页。
〔20〕蒋庆:《〈周官〉今文说》,第199—200页。
〔21〕同前,第202页。
〔22〕同前,第210页。
〔23〕《白虎通·三正》。
〔24〕《春秋繁露·官制象天第二十四》。
〔25〕王锦民:《〈王制笺〉校笺》,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1页皮氏自序。
〔26〕程大璋:《王制通论》,第199页。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