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孝道与儒家对古礼的改造

栏目:会议讲座
发布时间:2026-10-22 1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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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

作者简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同济大学哲学系长聘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院、经学研究院院长。兼任复旦大学儒学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儒学研究会副会长。著有《本体与工夫—湖湘学派研究》《共和与君主——康有为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学史》《儒家伦理与中国社会》《从素王到真王:刘逢禄〈春秋〉学研究》,主编《何谓普世?谁之价值?》等。

曾亦:孝道与儒家对古礼的改造

作者: 高强 ( 哲学系博士生  )

来源:思想与文化

时间:孔子二五七七年岁次丙午九月初四日庚申

   耶稣2026年10月13日

 

讲座回顾

 

孝道与儒家对古礼的改造

 

 

 

2026年10月12日下午,思与文169讲在华东师范大学冯契学术成就陈列室举行。本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主办,邀请同济大学哲学系、经学研究院院长曾亦教授主讲“孝道与儒家对古礼的改造”。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暨思想所陈赟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方旭东教授、苟东锋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高瑞杰副教授,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丁肇聿,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后由美子、孙伟鑫与谈。

 

 

 

讲座伊始,曾亦教授指出自东周古礼废弛以来,孔子以孝道为核心,通过对古礼的改造建立了新的社会、伦理与政治体系,影响了中国两千余年的发展。曾亦教授从构成孝道基本内涵的“文”与“质”入手对所讲内容进行了初步分析,其中,“文”之关键在于尊卑等级的定规,即尊尊;而“质”之关键在于先天自然的情感,即亲亲;孝道本属血缘伦理,但在西周宗法社会中受到尊尊原则的压制;春秋末期宗法制瓦解后,孝道逐渐凸显,并被儒家扩展为普遍的社会政治准则。曾亦教授还以《礼记·檀弓》“孔子使其子伯鱼丧出母”为例,通过展示子女是否应该丧出母与后世诠释的张力对所讲内容进行了具象化的分析。

 

随后,曾亦教授对祥、禫之制的基本内涵进行了疏解,认为祥、禫出自双亲亡后所作丧礼,祥指除丧服,禫指除丧服后除哀。具体而言,三年之丧实际上止于二十五个月,至大祥除服,即表明丧期在此时已经终结。但礼书又谓祥后有禫,禫者“澹也”,意为孝子哀情至禫后才尽。在此,曾亦教授提出一个关键论断:“禫”并非古礼的本来面目,实为孔子之改制,其用心纯出于儒家阐扬孝道的需要。

 

接着,曾亦教授详细梳理了围绕祥、禫同异月产生的学术争论。郑玄训“中月”为“间月”,主张祥、禫异月,即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禫祭;王肃训“中月”为“月中”,主张祥、禫同月,即同在二十五月。唐朝朝廷在郑、王之争中倾向于郑玄,完全站在维护孝道的立场,借助政治力量暂时结束了这场学术争论。但这并未终结后世学者的分歧,其中主异月说者以姜兆锡、孙希旦等为代表,依据《杂记》“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认为三年之丧祥、禫当隔月;而主同月说者以朱熹、马晞孟、方苞、万斯大等为代表,其依据为《檀弓》“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及《春秋》经传,认为三年之丧止二十五月。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极端主张以姚际恒为代表,认为三年丧当为三十六月。因此,这场争议的关键在于认识到孔子改制尚质、以孝道为中心的精神实质,而后世礼家的种种异说,多因维护孝道立场而偏离礼意本旨。

 

主讲环节的最后,曾亦教授表达了其现实关怀,指出因西学观念的冲击与晚清以来对传统的批评,孝道观念被不断贬抑,康有为《大同书》便以消灭家庭和父母子女的情感为理想,但此种尝试似乎从未成功。近年来,由于建设小康社会等发展的需要,孝道又因其传统价值而再度彰显,其间的起伏正说明孝道之深刻意涵。因此,曾亦教授希望通过对儒家孝道的重新反思,提供一种不同于西方的人类发展道路的可能性。

 

 

 

主讲结束后,各位与谈人就自己的感受和体会向曾亦教授进行了积极提问。方旭东教授肯定了曾亦教授运思背后深厚的经学基础及其思考的创新性,并认为曾亦教授结合历史事例及自己的亲身经历,使其思考更具有现实关怀。由此,方旭东教授亦提出了同样具有现实关怀的问题,即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如何承担、如何对待自身养老的责任和义务?

 

 

 

苟东锋教授以《论语》中孔子回答弟子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向曾亦教授进行提问,认为孔子那里对孝道的理想回答似乎是兼顾了养生和送死,而曾亦教授今天的讲座则主要集中于父母去世后的丧礼,因此苟东锋教授提问道:如何看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古今之间的差异?

 

 

 

高瑞杰副教授认为曾亦教授将古礼关联于孔子改制,并从文质这种关乎中国文明之特质的标识概念入手进行分析,给人以很大启发。随即就儒家伦理中悌道是属于亲亲还是尊尊,亲亲与尊尊的关系在汉宋诠释上的差异,以及郑玄、王肃之争论中尊尊与亲亲是如何具体展开这三个问题向曾亦教授进行了提问。

 

 

 

丁肇聿助理教授指出孝道兼亲亲与尊尊二义,原始共同体是以血缘为纽带形成的自发式共同体,而孝道则意味着在血亲伦理也即亲亲的基础上,赋予之以尊尊的原则,以重构原始的共同体。因此她提问道:是否宗法的实现也意味着孝道的兴起,以及孝道与共同体的结构变化之间具体是什么关系?

 

 

 

由美子博士后认为人总是处于具体的伦理关系和时空框架中,因此孝道便具有了历史和时间的维度,这意味着子女对父母尽孝不仅包含的是一种对过去的承接,同时也是一种塑造我们自身乃至未来的方式。因此她提问道:如何理解孝道的这种面向未来的时间意识,以及能否在现代平等的前提下对尊尊之义进行转化?

 

 

 

孙伟鑫博士后认为曾亦教授似乎更偏向于将孝道理解为儒家的一种建构,但另一方面,儒家往往又将孝理解为人的良知良能,所以他提问道:如何理解孝道中的自然和建构维度之间的关系,以及我们在现代如何去回应近代以来关于孝道的批评。曾亦教授从孝道在唐代的律法化、尊尊的自然义以及孝道的古今之变等方面,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并指出从孔子对古礼的改造中,可以进一步体会孝道之于中国文明的独特性和深刻意涵。

 

 

 

最后,主持人陈赟教授感谢曾亦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并总结道孝道是同时关乎思想、制度与风俗的重要问题,中华文明对孝道的探讨与西方文明的概念式探究是极不相同的。而孝道问题也因其关乎每个人的生存体验,极具现实感和思想张力,所以对孝道之内涵及相关的秩序变迁的思辨和体认,会成为一个不断开放的问题。最后,思与文169讲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