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论语点睛》之十七:退而求其次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12 12: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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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论语点睛》之十七:退而求其次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广西老年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六月廿八日庚申

           耶稣2015年8月12日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学而篇》第十三章)

 

有子说:“讲信用接近于义,因为诺言能够兑现;态度恭敬接近于礼,因为能够远离耻辱。所依之人只要不违背亲亲的原则,也是值得效法的。

 

信是約信,言而有信。义是适当,事而合宜。復是反复,所言可践。恭是致敬。

 

信不等于义。孔子说过: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这里的信就是不义的。但是,信能遵守诺言,毕竟接近于义;恭不等于礼,不一定合乎礼的要求。孔子说:“恭而无礼则劳。”但是,恭能避免耻辱,毕竟接近于礼。退而求其次,信和恭也是值得肯定和很重要的。

 

《礼记·表记篇》记载:“子曰,恭近礼,俭近仁,信近情。敬让以行此,虽有过,其不甚矣。” 又:“子曰:君子慎以辟祸,笃以不掩,恭以远耻。”

 

《礼记·檀弓上》记载了“晋献公杀世子申生”的故事。申生唯父命是从,父亲叫他死他就去死,不合孝道,儒家不许之为孝,但申生逊顺事父,故谥之为恭,“是以为恭世子也”。不太赞同又有所肯定。

 

关于申生之死,我在《孝道论》中曾经指出:“卫急子、申生死得不合中道、不负责任、毫无意义,秦朝的太子扶苏更是死得不明不白。这些人的死法,都是匹夫匹妇式的,不仅伤勇,而且伤仁伤义伤孝,对社稷对父亲对自己,都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注意,恭近礼,但足恭则非礼。《公冶长篇》记载孔子之言说:“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恭要有分寸。

 

尚未仁宅义路,先成为信士也好;尚未言行合礼,能够对人恭敬也不错。道德的提升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他人当然不能严要求,对自己有时候也不妨宽容和从容些,不必急于求成,以免揠苗助长。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这一句众解纷纭。杨伯峻释:“依靠关系深的人,也就可靠了。”钱穆释:“遇有所因依时,必先择其可亲者,亦可依若宗主了。”有儒友释:“因承而不失其亲缘,也可以算是归宗了。”都不准确。

 

朱熹说:“因,猶依也。宗,猶主也。言約信而合其宜,則言必可踐矣。致恭而中其節,則能遠恥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親之人,則亦可以宗而主之矣。”(《集注》)朱子解得还算可以,唯嫌含混。

 

合理的解释,应当考虑儒家整个的思想背景。这一章要旨是讲“识人”和“交际”的三个方面:一信,二恭,三亲亲。“不失其亲”,不失去父母的欢心和兄弟的友爱,不违亲亲之义,这里“亦”字下得妙。儒者当亲亲仁民爱物,“不失其亲”是基本要求,仅限于此是不够的,但也是值得肯定的。如果有人能“不失其亲”,就值得宗而主之或追而随之了。

 

责任编辑:葛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