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立】王阳明诗歌中的伦理意蕴

尽管王阳明的诗歌在传统诗学中并不显著,甚至其对辞章的价值还存在某种程度的“偏见”,但他始终没有远离诗教传统和诗歌创作。阳明在文艺领域可谓天赋异禀,诗歌创作亦是特色鲜明。其弟子钱德洪在《刻文录叙说》中说,先生“少之时,驰骋于辞章”。阳明以诗歌“言志”,在生活经历、生命感知及思想建构、价值追寻中表达其特定的良知学诉求

【方旭东】“五伦”并不排斥契约——读范瑞平教授〈大疫当前:诉诸儒家文明的伦理资源···

范教授强调儒家不以契约关系理解家人关系乃至五伦,可能是出于对契约的某种成见,这种成见以为,凡说到“契约”,就是西方功利主义所讲的那种带有很强的物质利益交换意图的契约。儒家固然没有这种强烈的功利意图,但也并非毫无平等互利的契约意识。

【陈乔见】朱子“义”说:意涵、气象与伦理

文本梳理朱子“义”说,一则以此管窥朱子哲学之特色,一则可助我们理解传统“义”观念丰富而深沉的内涵。我将首先梳理朱子对“义”的训诂与界说,然后梳理朱子对“义”之意思与气象的各种说法,最后以“义”为中心辨析仁义礼智之关系,在此过程中,我也将阐明朱子“义”说所蕴含的伦理原则与实践指向。

【蔡杰】尊王抑或尊天:基于人伦与性命的晚明治道重建

一代大儒黄道周面对晚明政治与社会的一系列问题,所提出的救治方案具有重要价值。理解其救治方案,可从《春秋》学角度着手,主要是挺立“尊天”一旨而倡导“天治”主张,具体可以从政治层面、伦理层面与性理层面等三个方面展开。

【杨泽波】三分法:儒学研究的一种新方法——儒家生生伦理学对孔子思想诠释引生的变革

与西方道德哲学理性、感性的两分格局不同,孔子自创立儒学之始,其思想就有智性、仁性、欲性三个部分。儒家生生伦理学通过对于孔子思想的诠释,创建了三分法。所谓三分法,就是将与道德相关的因素划分为智性、仁性、欲性三个部分,以区别于西方理性、感性两分格局的一种方法。

【涂可国】儒家天命责任伦理论纲

儒家的天命责任概念与西方的自然责任范畴较为接近,大体呈现两种意蕴:一是指儒家有关人为自然所赋予的责任;二是指儒家关于人所应履行的事关天命的责任。儒家天命责任伦理思想是儒家责任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儒家的道德本体论。

【龚建平】伦理与道德张力下的儒家“成人”道德及其反思

儒家道德可理解为“成人”道德(“学以成人”)。成人道德在实践上有相对性,即要面对理想的无限性与现实的底线原则、道德的无条件性与其实现的有条件性、伦理的客观性与道德实践的自觉性之间的张力。

【涂可国】儒家责过伦理思想管窥

儒家责过思想十分丰富,它深刻揭示了“责”和“过”的丰富内涵。如果说责是手段,是工具理性,那么过是责行为的内容,是施与的对象;从善则是责的目的,是改过的目标,也是一种价值理性。历代儒家阐述了极为丰富、需要精深挖掘的“过”论及其“过失”论。虽然儒家不大直接使用“责过”这一组合词,但经常把“责”和“过”联系起来阐释问责、思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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