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不是恺撒的,也不是上帝的——小驳刘军宁先生(余樟法)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0-05-13 08:00:00
标签:
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信仰自由与言论自由一样,都是人类尊严的必须,都是现代自由文明社会的必须,我赞同刘军宁“中国需要宗教自由”的主张。但我不认同刘军宁《世界不是恺撒的,宗教自由是人的第一自由》一文中的其它一些观点。
 
其文标题就有问题:“世界不是恺撒的”,但也不是“神”的,宗教自由也不比言论自由更重要,谈不上“第一自由”……这且不论,拣刘文几段来开个小刀吧。
 
刘军宁说:“进而言之,自由本身就来自宗教,来自对超验价值的信仰。人与动物的重大不同之处在于人是具有超验背景的存在。否定人与超验的关系,等于把人视作动物。而且,自由本身就是最重要的超验价值。没有依托具体宗教的超验信仰,就不能证明人人应该享有自由。任何科学的结论都不足以证成自由在价值上的正当性。科学的手段最多也就可以帮助人们调查自由的状况。尽管许多科学家都认同自由,但是没有一个科学家宣称,根据他的科学研究,人应该是自由的。相反的例子倒是俯拾皆是。可见,自由观念的源头是宗教。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就失去了最深层的根基。”
 
东海曰:“自由本身就来自宗教”、“没有依托具体宗教的超验信仰,就不能证明人人应该享有自由”、“自由观念的源头是宗教。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就失去了最深层的根基。”云云,都是想当然的妄断。
 
在西方,信仰自由恰恰是人性摆脱和突破神本主义的蒙昧、宗教势力好压制之后逐步取得的文明成果。在人文主义运动中提出的宗教自由,初始矛头是针对神权专制的,强调的是是人人都有不信教、或者不信某一宗教的自由。(另外,信仰自由与宗教自由并不相同,刘军宁文章中偷换了这两个概念,不知何故。)
 
且不说基督教在历史上对人性的压制、对人权的剥夺、对生命的蔑视和对异教徒的血腥屠杀,近代法西斯和马列主义都起源于基督教国家呢,“自由”云乎哉。如果一定要说基督教是自由之所“来”,那只能从负面的意义上说,就像说“失败为成功之母”一样。
 
“人与动物的重大不同之处在于人是具有超验背景的存在。”不确。其实,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人与动物的重大不同之处在于人是具有良知的存在。当然,究极而言,作为本性的良知,众生皆具。只过,在极为漫长的时间段内,动物的肉体肌能粗陋,意识匮乏戓不全,其潜在的“良知”本性得不到有效显发。
 
唯人类能够意识到良知的存在并且能够致良知,使之不断发扬光大,因为只有人类六根具全,身体机能特别殊胜。所以,孟子以良知为人禽之辨。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离娄章句下)是否有良知,是否行仁义,乃人与禽兽的主要区别。
 
作为人之本心的良知(孔子的“仁”、《中庸》的“诚”、《大学》的“明德”、“至善”、程朱的“天理”等等),既有科学性又有宗教性,既有经验的一面又有超验的一面-----超验背景和超验价值不是只有宗教更不是只有西方宗教、基督教才能提供。
 
“任何科学的结论都不足以证成自由在价值上的正当性。”并不等于宗教就可以,就有资格。(相反,基督教更“不足以证成自由在价值上的正当性”,它只能证成
神权的“正当性”,证成人在“神”面前的绝对的不自由。)宗教与科学,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虚构一个“神”来为自由提供超验背景和“最深层的根基”,乃纯属自欺欺人。
 
自由乃是良知本性的逻辑要求和重要特征,完全用不着到宗教、基督教那里去寻找源头。宗教性和科学性兼具的良知信仰,就是自由最为真实的价值源头。关于良知信仰与各种宗教信仰的不同及优劣,东海已有多篇旧作透析,兹不论。
 
 
刘军宁说:“宗教自由也意味着,人世间终极的道德权威,不是在世界各地的“恺撒”手里。只有神才是终极的道德权威。”
 
东海曰:人世间终极的道德权威,不是在世界各地的“恺撒”手里,也不在所谓的“神”手里。只有人类的良知本性,才是终极的道德权威。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儒家圣贤和经典是人间的最高的道德权威。因为圣贤尽心尽性、本性圆满,乃是良知的具象和代表,而儒家经典则是圣贤的言论,都从良知心中所发。
 
在很多人眼里,人,似乎一定要找一个东西作“主子”才能安心,似乎除了世界各地的“恺撒”,就只有找蒙昧主义的“上帝”帮忙了。优秀如刘军宁,也难免俗。人要认识自己的“本来面目”是何等的难啊。
 
刘军宁说:“没有宗教,就没有自由的政治秩序,也就没有自由。”
 
东海曰:可以说,没有政治道德和道德政治,就没有自由的政治秩序也就没有自由;也可以说,没有言论、信仰等自由,就没有自由的政治秩序也就没有自由。唯独不能象刘军宁这么说法。随着科学和文明的发展,随着人类“道德自由”的整体上升,神本主义宗教将会越来越衰微和没落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张鹤慈所说:
 
“在今天世界的潮流,是宗教日益式微,西方民主国家中的相信宗教的人数迅速递减,而仍然相信的人的虔诚度也同样是迅速递减。而作为有知识的人在教徒中的比例,明显低于普通人。作为西方知识分子,无神论者,信神而不信教的人,存而不论的人,已经是占了绝大的多数。”
 
把自由及“自由的政治秩序”与基督教捆绑在一起,可称为“基督教主义”的自作多情。这方面,一些中国知识分子不是基督徒,胜似基督徒。
 
刘军宁说:“道德真理与道德律令(如十诫、八戒)主要是通过宗教活动来传播的。没有宗教戒条不是道德律令。宗教决定社会成员的心灵的习惯,决定一个社会的道德面貌。可见,宗教与道德是联系在一起的。铲除了宗教就铲除了道德,削弱了宗教也就限制了道德。”
 
东海曰:这又把道德与基督教捆绑在一起了(顺及,刘文中说到宗教,基本上指的是西方宗教,又主要是指基督教)。人为地、政治性地“铲除宗教”当然不可,但是,科学的昌明难免导致宗教的削弱,道德却不会因此就被“限制了”戓“铲除了”。而且,大量历史事实证明,削弱了宗教才是“自由”了、提升了道德呢。
 
刘军宁先生说出这么幼稚的话来,我不好意思嘲笑,借英国道金斯先生的一段妙语笑一笑吧。道金斯是个进化论学家常常批判和驳斥基督教。有人问:“无神论者没有信仰,那绝对道德标准从哪来?”道金斯回答:
 
“教徒的绝对道德标准可能是,把通奸者石刑至死,叛教者处以死刑等等。我不想要这种绝对道德标准,我想要经过理性思考的、充分辩论的,可以说“智能设计的”标准。当代的废奴、女权、善待动物观念都是这样的例子,而这些新道德标准与宗教基本无关。”(《无神论者随笔--道金斯教授的一个访谈》)
 
刘军宁说:“中国的精神重建,中国的有限政府,中国的市民社会都离不开宗教自由,离不开家庭教会。一个国家的根本力量,不在于其物质的或军事的力量,而在于其精神的、信仰的力量。”
 
东海曰:多数正确的话语里夹一小句错误,是最容易迷惑人的。说“中国的精神重建,中国的有限政府,中国的市民社会都离不开宗教自由”,非常正确,家庭教会也应该享有宗教自由。但是,“离不开宗教自由”与“离不开家庭教会”是两回事,断言“中国的精神重建,中国的有限政府,中国的市民社会离不开家庭教会”,就太不靠谱了。另外,精神的、信仰的力量当然非常重要,但是,这种力量不能靠蒙昧主义去获取,不能把它的源头放在“虚构”的东西上面。
 
刘文错漏多多,小驳如上,不予详谈了。顺便澄清一个普遍的误会:很多人往往以儒家为无神论,其实不确。儒家不相信、不承认基督教那种创世造人的“神”的存在,但也不完全是“无神论”,只是“不论神”。对于“神”戓很“神”的外星人是否存在的问题,在得到科学的确证之前,儒家置而不论。(即使有“神”,也不会是创世造人的。)
 
对于儒家,良知是最高原则和信仰。要说神,作为生命本性、宇宙本体的良知才是真“神”呢,对此东海《大良知学》一书有深入的阐说。良知既有科学性、经验性,又有宗教性、超验性、“不可知”性,其形而上的层面,不是科学可以“范围”得了的。
 
另外,儒家不是唯心主义,也不是唯物主义。良知心物一元:不是心不是物而又兼具心物的信息。那是一种特殊的“心”。佛教“万法唯识、三界唯心”的心,差堪仿佛。儒家以心物一元论兼容唯心与唯物两“论”并纠其偏误。
 
2010-4-18东海老人余樟法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www.rujiazg.com)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