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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纶作者简介:张俊纶,字如水,号荆南楝翁,生于西元一九五七年,湖北荆州人。曾任《文思》杂志主编,《荆江文学》主编,现任阙里书院文言写作班教授。居武汉时为武汉大方学校国学教席,同时延聘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教授文言写作。主要著作有《文言寫作教材》《文心雕龍新注》《詩經譯註》等二十余部。 |
《毛詩·衛風·河廣》辯
作者:張俊綸
來源:作者賜稿
《毛詩·衛風·河廣》辯
張俊綸
讀儒家網吳劍修副研究員文,以爲鄭玄 《毛詩·衛風·河廣》“一葦杭之”之義,即“一葦加之,則可以渡之,喻狹也”,其中之加,乃架之義。以為一葦架橋,則可渡過黃河。謂此為誇張之說,實喻其狹也。
吳劍修副研究員之解是耶非耶?余先抄錄原詩如下:
衛風·河廣
誰謂河廣,
一葦杭之。
誰謂宋遠,
跂予望之。
誰謂河廣,
曾不容刀。
誰謂宋遠,
曾不崇朝。
詩極明豁,非難解。宋襄公之母歸于衛,思而不止,故作是詩。時衛宋隔河而已,故宋襄公之母極言宋近,不難到達也。詩二章,第一句第三句同,第二句第四句不同而意同。跂予望之、曾不崇朝,皆謂宋近。一言距離近,一言至宋用時短。一葦杭之、曾不容刀,皆謂河窄而渡河工具寬大。刀通舠,小船也;葦,名詞動用,以蘆葦製作之筏也。筏、船皆渡河工具也。黃河之窄,不能容下一舠,不能加之一筏。鄭玄之“一葦加之,則可以渡之,喻狹也”,其中之“加”字,乃從“容”字得之,容、加,義同,皆謂渡河工具進入黃河也。鄭玄之疏,獨出機杼,開啓人思,妙不可言。河不寬廣,至容不下一舠一筏,人踩舠踏筏則可以渡過之。舠、筏如丁步在河,人踏丁則可過之。丁步,浙江泰順過溪之石也。琢如長碓而隔步栽於溪上,人踏丁則可不涉不舟而渡。而吳劍修副研究員之解加為架,以葦為橋,架於河上,葦之細弱,何能容人之重乎?或曰:非誇張乎?余曰:然。但此誇張承“誰謂河廣”之後,誇張與河相關,謂河不廣,非謂其他也。吳研究院誇張一葦之受力,能與橋齊,則去詩之本原謂河不廣,非衛詩及鄭玄之原意矣。或曰:一葦可以橫跨兩岸,非誇張河窄而不廣乎?余曰:架於河上,當為渡河,一葦可以承受人之重量而使人渡河乎?不能也。且將葦理解為蘆葦,亦謬。葦,名詞動用,以蘆葦製作之筏也。
今人之解典籍,多未能讀懂原文,遑論經典之傳疏。原文傳疏皆文言,讀懂原文傳疏之法,乃在先能作文言。故王季謙先生、懷仁校長之書院,使諸生先作文言,知古文起承轉合之法,習之乎也者之義。知古文起承轉合之法,習之乎也者之義,實乃解經通傳之大法也。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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