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家浅论(余樟法)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0-03-2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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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儒家重视家庭和家族,认为家是人伦之基、教化之始。齐家,是外王实践的重要一环,是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故《大学》说:“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又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

言行道德足为家人模范,而后可为国民榜样。自己家人都教不好又岂能教导、教化他人?在儒家,君子概念兼德位而言。大君之子,把家弄好了,不出家门也能够对于社会、国家起到教化的作用。

齐,有平等、平衡、持平、肃静等内涵。齐治平三个字相通,齐亦带有治平之意,说成治家平家也可以。古时家族大,王族尤其大,齐家大不易,不比治国容易。

齐家的“齐”可与庄子齐万物的“齐”可以相参。万物参差不齐,齐万物不是搞平均主义,不是削足适履,用一个模子去套万物削万物,把万物弄成齐齐整整的一个模样。齐万物,是尊重万物的本性,以不齐齐之。不过,庄子和道家是完全任其自然,儒家则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讲究“曲成万物”,在尊重、顺从万物本性特色的基础上成就之。

齐家,就是在尊重每一个成员的人格的基础上治理家庭或家族,让每一个成员各守其礼,各安其位,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责尽力地做好自己。家长或族长则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大学》格致诚正是内圣,齐治平是外王。内圣以成己(成就自己),外王以成人(成就他人),包括成就家人。这是家长的责任,乃“齐家”题中应有之意。

儒家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国要君君臣臣,家要父父子子。国和家人人都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制度及法律规范。父象父的样子,子象子的样子。这样家就齐了。

有一句流传已久的“名言”常被今人拿来攻击儒家,说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其实不是儒家思想。前者是暴君,后者是恶父。“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凶恶野蛮,违背人情之常,怎能齐家呢。



婚姻关系很重要,是家庭的核心关系,齐家,还需要加上“夫夫妻妻”:夫象夫的样子,妻象妻的样子。《孔子家语》有“女有五不取”、“妇有七出、三不去”的说法,就是针对婚姻和夫妻关系而言的。

“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乱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恶疾子者,丧父长子者。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三不去者:谓有所取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孔子家语•本命解》)

“五不取”是为了保证女方的德行和婚姻的质量,“七出”和“三不去”是处理夫妻关系的标准。

对于“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解释:“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用现代眼光看,有些条例已明显不合理,有的则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三不去”:妻子有人娶但无娘家可归;与丈夫共守过三年之丧;丈夫原来贫贱后来富贵。有这三种情况,不论妻子如何,不能“出妻”(开除妻子)这些规定现在看来仍颇具人情味。

在礼经《仪礼》中规定,妻子去世后丈夫要为妻子“期”,即为妻子服丧一年。《丧服传》解释说:“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



儒家强调“治国必先齐其家”,以齐家为外王事业的基本工作和基础功夫。但对于“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这句话,不必作僵化、绝对化的理解。

家长和男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对家庭关系能否处理好起着主要的、主导的作用,但不是绝对的。尤其是夫妻关系如何,不完全取决于丈夫的品德。在儒家家庭,逆子悍妻的比例比普通家庭要低得多,但不是绝对没有。丈夫品德大好而难以教化妻与子的现象则所在多有。

自古以来不少大儒家庭生活不幸福,夫妻关系不和谐。于此亦可见“齐家”之难。难怪孔子曾慨叹:“唯小人与女子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事实判断,这种情况古今都是存在的。

大儒守死善道,必要时连性命都可以舍弃,何况其余?且往往勇于谋道而拙于谋生,淡于物质追求,难免有穷困危难的时候,尤其是在物质主义与专制主义共同泛滥的时代。儒者自己可以甘之如饴,对于妻子和每一个家庭成员,平时或可潜移默化,也能有所教导,但终究不能奢求他们的境界与自己一样,这就难免受到家人的埋怨,产生矛盾和冲突。

英雄见惯也寻常,大儒平日更无奇。慧眼或可识英雄,法眼始能识大儒。内在的光明与外在的荣耀性质完全不同,对于内在的光明,世人之眼固然看不见,君子贤人亦难全见。子畏于匡的时候,贤如子路都出怨言呢,何况家人女子乎。还有舜,在野之时,父亲毫不喜他专门骂他,弟弟则多次要杀他呢。

所以,家人的理解支持颇为难得,值得感谢,如果反对,儒者也应有所同情和理解,不必苛责家人,而应该尽量忍耐宽容,争取有所感化。实在化不动,也只好安之若命了。

不认同所谓的《圣经》但喜欢这段话:“爱是恒久忍耐。爱还是慈悲,是等待,是祝福,是放手。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对于家人,特别应该凡事包容凡事忍耐。东海脾气粗暴,特录这段话以自勉自警。



据《礼记〈檀弓〉》载,孔丘、孔鲤、孔伋(子思)三代都休过妻。故自古相传有孔门三世出妻之说。宋人罗璧《罗氏识遗•卷四》“圣贤纲常之变”就说:“夫妇,人道之始,而仲尼、子思、孟子皆出妻。孔氏三世出妻,见《礼记》、《家语》。孟子出妻见《荀子•解蔽篇》。” 关于孟子出妻,事载《荀子•解蔽篇》:“孟子恶败而出妻,可谓能自强矣。”

清儒潘平格曰:“孔门三世出妻,德礼之家为妇固不易。曰:孔门为妇最易,夫子仁人也,岂有刻绳其妻而轻出之理?必其妇有必不可容者,不得不出耳。”(《潘子求仁录辑要》)

潘平格认为,孔门出妻,责任不在男方,“必其妇有必不可容者,不得不出耳”。
但是,作为孔家之妻,犯的错误大到“必不可容,不得不出”,可见“教育妻子”比教育干部更难。

也有学者对孔门三世出妻之说予以否认,事在两可,姑不论。曾子休妻的事则比较可靠。《孔子家语》载:

 “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藜烝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参曰:藜烝,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况大事乎?”遂出之,终身不取妻。”(《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

曾子,大儒也,后妈对曾子不好,但曾子照样孝顺,好好奉养。曾妻蒸饭不熟,因被“开除”。曾子说: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让她把饭蒸熟了再给老娘吃她都不听,何况别的大事呢?这件事表现了曾子的孝心,但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代大儒居然没有教化妻子的基本能力,连把饭蒸熟的正常指令都得不到执行,也够可悲的了,呵呵。

2010-3-1东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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