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丨楊鵬 撰《春秋歸例》丨三十一、聘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6-07-06 17: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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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

作者简介:杨鹏,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甘肃兰州人,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河北省儒学会常务理事。素承家学而治经典,长期从事儒家经学整理、注释及课研工作,主治方向爲《春秋穀梁传》《尚书》,出版著作有《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局 2022年)《春秋归例》(凤凰出版社 2026年)等。


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聘

 

○諸侯使大夫問於諸侯曰「聘」。師云:「聘,例時。凡聘,皆使卿執玉帛以相存問。」

 

【隱七年】(夏)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桓三年】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莊二十三年】(春)祭叔來聘。

 

○祭叔爲祭公使,而來聘魯也。聘當言「使」,此不言者,傳曰:「其不言『使』何也?天子之内臣也。不正其外交,故不與『使』也。」趙汸云:「不言『祭公使』者,王臣無外交,無其禮,則不得襲其文,與卿爲君逆不稱『使』同。」案隱元年「祭伯來」亦不正其外交,乃月以譏之。此時者,以不稱「使」,則不及祭公故也,例義與桓八年「祭公來」書時同。

 

【莊二十三年】(夏)荊人來聘。

【莊二十五年】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莊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陳。

 

○春秋諸魯出朝聘,皆直書「如」,不稱「朝」「聘」,此内外之異辭也。

 

【僖五年】夏,公孫茲如牟。

【僖七年】(秋)公子友如齊。

【僖十三年】冬,公子友如齊。

【僖二十八年】(秋)公子遂如齊。

【僖三十年】(冬)公子遂如京師。

【僖三十一年】(春)公子遂如晉。

【僖三十三年】(春)齊侯使國歸父來聘。

【文元年】(夏)叔孫得臣如京師。

【文元年】(冬)公孫敖如齊。

【文四年】(秋)衛侯使甯俞來聘。

【文五年】夏,公孫敖如晉。

【文六年】夏,季孫行父如陳。

【文六年】秋,季孫行父如晉。

【文九年】冬,楚子使萩來聘。

【文十一年】(秋)公子遂如宋。

【文十二年】(秋)秦伯使術來聘。

【文十四年】冬,單伯如齊。

【文十五年】春,季孫行父如晉。

【文十五年】(秋)季孫行父如晉。

【文十七年】冬,公子遂如齊。

【文十八年】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

【文十八年】(冬)季孫行父如齊。

【宣元年】夏,季孫行父如齊。

【宣元年】(夏)公子遂如齊。

【宣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黄乃復。

 

○「如齊」下出「至黄乃復」者,見以故止,不遂成聘也。雖事不遂,例猶從本事視之爾。月者,爲「有事」及「繹」日起。案春秋或言「還」,或言「復」者,鍾文烝辨之云:「爾雅曰:『還、復,返也。』二字訓同辭異,以事未畢、事畢別之。事畢者,據其至於國,其辭曰『復』,呂大圭云『反其故所之辭』是也;事未畢者,據其至而未至,其辭曰『還』,呂大圭云『自彼反此而未至國之辭』是也。」鍾氏辨「還」「復」之異,最洽經、傳,宜從。

 

【宣九年】夏,仲孫蔑如京師。

【宣十年】(秋)季孫行父如齊。

【宣十年】冬,公孫歸父如齊。

【宣十年】(冬)齊侯使國佐來聘。

【宣十八年】(秋)公孫歸父如晉。

【成四年】春,宋公使華元來聘。

【成五年】(春)仲孫蔑如宋。

【成六年】(夏)公孫嬰齊如晉。

【成六年】冬,季孫行父如晉。

【成八年】(春)公孫嬰齊如莒。

【成八年】(春)宋公使華元來聘。

【成八年】(冬)晉侯使士燮來聘。

【成十一年】夏,季孫行父如晉。

【成十一年】秋,叔孫僑如如齊。

【成十八年】(夏)晉侯使士匄來聘。

【襄元年】冬,衛侯使公孫剽來聘。

【襄元年】(冬)晉侯使荀罃來聘。

【襄二年】(秋)叔孫豹如宋。

【襄四年】夏,叔孫豹如晉。

【襄五年】夏,鄭伯使公子發來聘。

【襄五年】(夏)叔孫豹、繒世子巫如晉。

 

○魯欲屬繒,乃將繒世子巫如晉以請成之。以其亦爲我事往,故得比諸魯大夫,而同言「如」也。傳曰:「外不言『如』,而言『如』,爲我事往也。」

 

【襄六年】冬,叔孫豹如邾。

【襄六年】(冬)季孫宿如晉。

【襄七年】秋,季孫宿如衛。

【襄八年】(冬)晉侯使士匄來聘。

【襄九年】夏,季孫宿如晉。

【襄十二年】夏,晉侯使士魴來聘。

【襄十六年】冬,叔孫豹如晉。

【襄十九年】(春)季孫宿如晉。

【襄二十年】(秋)叔老如齊。

【襄二十年】(冬)季孫宿如宋。

【襄二十四年】春,叔孫豹如晉。

【襄二十四年】(冬)叔孫豹如京師。

【襄二十六年】夏,晉侯使荀吳來聘。

【襄二十七年】春,齊侯使慶封來聘。

【襄二十八年】(秋)仲孫羯如晉。

【襄二十九年】(夏)晉侯使士鞅來聘。

【襄二十九年】(夏)吳子使札來聘。

【襄二十九年】冬,仲孫羯如晉。

【襄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罷來聘。

 

○師云:「聘,例時。此聘月之何也?泰曰:『桓二年『宋 督弒其君與夷』,傳曰書「王」,以正與夷之卒。然則義有所明,皆須「王」以正之。書「王」,必上繫於「春」,下統於月。此書「王」,以治蔡 般弒父之罪爾,非以錄薳罷之聘。』」鍾文烝申之云:「泰說稱『王』,最得之。以弒與夷爲比則小誤也。稱『王』治魯桓,足知諸弒君者並準此義,無須一一備文。與夷之弒,特以其爲春月第一事故耳。至於弒父自立,尤爲莫大之變,應須復顯『王』文,故特存『王』月於『聘』,以表斯旨。」又云:「楚 商臣弒父,其年本有『王』月,許 止書『弒』,而無『王』月,明其實不弒,所以別之。」

 

【昭二年】春,晉侯使韓起來聘。

【昭二年】夏,叔弓如晉。

【昭二年】(冬)季孫宿如晉。

【昭六年】夏,季孫宿如晉。

【昭六年】冬,叔弓如楚。

【昭八年】(夏)叔弓如晉。

【昭九年】秋,仲孫貜如齊。

【昭十二年】夏,宋公使華定來聘。

【昭二十一年】夏,晉侯使士鞅來聘。

【昭二十三年】春王,正月,叔孫婼如晉。

 

○月爲叔鞅卒日。

 

【昭二十五年】春,叔孫婼如宋。

【定六年】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

【定十年】(冬)叔孫州仇如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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