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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作者简介:杨鹏,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甘肃兰州人,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河北省儒学会常务理事。素承家学而治经典,长期从事儒家经学整理、注释及课研工作,主治方向爲《春秋穀梁传》《尚书》,出版著作有《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局 2022年)《春秋归例》(凤凰出版社 2026年)等。 |
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逃
○逃,亦「奔」辭也。賤曰「逃」。傳曰:「逃義曰『逃』。」逃義,匹夫之賤行也。匹夫視之,乃不列於君臣矣,故別出爲例。若「逃」既「奔」且「賤」辭,則其從時不疑。
【莊十七年】秋,鄭 詹自齊逃來。
○逃齊之執也。傳曰:「逃義曰『逃』。」師云:「齊稱『人』以執,是執有罪也。執得其罪,故曰『義』也。今而逃之,是逃義也。」劉敞云:「以爲義,死制云乎。以爲不義,死道云乎。君子不曰幸而免。」案「來奔」先言「來」,「逃來」後言「來」者,葉夢得云:「奔以適我爲志,逃以舍彼爲志也。」
【僖五年】(秋)鄭伯逃歸不盟。
○逃首戴之盟也。傳曰:「以其去諸侯,故『逃』之也。」師云:「專己背眾,故書『逃』。」事既本乎首戴,而不上從「盟」例者,爲「逃」義別有所重,故亦別出例也。襄七年「陳侯逃歸」,同在此類。
【襄七年】(冬)陳侯逃歸。
○逃鄬之會也。傳曰:「以其去諸侯,故『逃』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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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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