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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作者简介:杨鹏,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甘肃兰州人,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甘肃传统文化研究会、河北省儒学会常务理事。素承家学而治经典,长期从事儒家经学整理、注释及课研工作,主治方向爲《春秋穀梁传》《尚书》,出版著作有《穀梁集解补注》(中华书局 2022年)《春秋归例》(凤凰出版社 2026年)等。 |
春秋歸例
楊鵬 撰
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佈
編者注:本文為原始稿件,出版時有改動。
貢賦
○傳曰:「古之君人者,必時視民之所勤。民勤於力則功築罕,民勤於財則貢賦少,民勤於食則百事廢矣。」是貢賦與功築,皆所以用民也。其道不異,故同例時。
【宣十五年】(秋)初稅畝。
【哀十二年】春,用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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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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